当前快报:醉驾袭警 一“醉”两“罪”
明知自己喝了酒,还敢开车上路
不仅如此
(资料图)
还拒绝配合抽血检测,咬伤民警
错上加错
一“醉”两“罪”
后悔晚矣
2023年1月28日晚,彭某在亲戚家吃饭饮酒后,便驾驶电动二轮摩托车返回家中,途中恰巧碰到交警在查酒驾。
民警给彭某以及其驾驶的车辆拍照固定相关证据时,彭某因害怕酒驾被判刑,拿手捂着脸,突然翻越路边的防护栏欲逃离,后被民警抓回,并将其带至泰宁县总医院抽血。
抽血过程中,彭某情绪非常激动,不管民警如何劝说就是不肯抽血,并将两只手藏在胸前,趴在急诊科护士站的操作台上。
几番警告后,民警将彭某的手放平靠在护士站的操作台以便于抽血,但是彭某用力反抗,将其中一名民警的手背咬住不放,致民警受伤。
经鉴定,案发时彭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1.51mg/100mL,民警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
法院审理
经泰宁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彭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,已构成危险驾驶罪;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撕咬攻击行为,已构成袭警罪。彭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时,逃避、阻碍民警依法检查,可酌定从重处罚;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1.51mg/100mL,可酌定从重处罚;归案后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是坦白,可从轻处罚;认罪认罚,可从宽处罚。综合以上情节,以彭某犯袭警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;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;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。
配合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,在面对公安机关或其他机关部门执法执勤工作时,要理解、支持并积极配合,切莫因一时冲动作出抗拒执法甚至暴力袭警的行为。另外,请切记酒后不驾车!
来源:三明中院公众号
编辑:常跃旺